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99年11月11日中區國稅四字第099005437
7B號函示;因應民國100年台中縣市行政區域調整後,原屬台中縣之
營業人除應辦理更正其統一發票專用章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等相關證
件外,免辦理營業人變更登記(中區國稅局將逕行釐正其營業稅籍資
料)。其統一發票購票證之換發作業,將由中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
另行通知營業人。
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