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 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字號:(108)全記(聯)字第0045號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訂定、修正「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準則」、1 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年度工作 計畫及報告編製辦法」、「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資料 電子傳輸辦法」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 訂定「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在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 或該法人及其所設立機構之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應依財 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報主管機關備 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