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下,補充保險費有哪些項目?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101年11月14日 二代健保實施後,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現有的保險費外,雇主、民眾符合以下條件時,須計收補充保險費: l 雇主: 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所得稅格式代號50)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應按補充保險費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 計費公式: (薪資所得總額-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 補充保險費率(第1年為2%) l 民眾: 單位如有給付民眾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即為補充保險費的扣費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補充保險費率扣取補充保險費,彙繳健保局。 計費公式:補充保險費費基 × 費率(第1年為2%)
個人補充保險費有上、下限
註:1.個人補充保險費的計費所得或收入達下限時,以全額計算補充保險費;逾上限時,則以上限金額計。 2.扣費義務人得先就單次給付金額達2萬元的利息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至單次給付金額達5,000元且未達2萬元的利息所得,如扣費義務人未於給付時扣取,則須於次年1月31日前造冊彙送健保局,由健保局逕向保險對象收取。 民眾如有下列證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實例說明: 『獎金』 『兼職薪資所得』 · <案例一> 林教授於台灣大學任教,獲邀至遠見公司演講,演講結束後,公司給付演講酬勞(所得稅扣繳憑單格式代號50) 20,000元,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執行業務所得』 · <案例二> 陳先生是藍海公司之董事,赴該公司開會獲得車馬費5,000元(所得稅扣繳憑單格式代號為50),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 <案例一> 林先生目前無職業,在戶籍地公所加保,獲邀參加某公司一場尾牙晚會表演,領到20萬元的報酬.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 <案例二> 王醫師在健康醫院受僱並加保,每月薪資所得 20 萬元,王醫師另在美麗診所看診,每月領到執行業務收入5 萬元,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 <案例三> 吳醫師受僱於醫院,每月收入為10萬元,另外投稿發表文章,稿費報酬3萬元,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股利所得』 · <案例一> 周先生是台塑公司的股東,台塑公司在103年8月發給周先生股利總額1萬元時,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 <案例二> 郭先生是豪大公司股東及負責人,自公司成立以來,郭先生皆以豪大公司雇主身分加保,101年郭先生皆以18萬2千元投保全民健保。102年8月公司發給郭先生500萬元的股利總額(股利淨額加可扣抵稅額),郭先生的補充保險費應如何扣繳?
· <案例三> 楊先生持有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103年9月楊先生收到該公司配發的2萬元股利,楊先生的補充保險費應如何扣繳?
『利息所得』 · <案例一:多筆存款> 傅先生在幸福銀行有多筆定存,其中三筆均在102年6月20日到期,利息分別為3,500元、25,000元及2,800元,幸福銀行如何扣取傅先生的補充保險費。 『租金收入』 · <案例一:1次給付6個月> 正正企業社向里長伯租房子當廠房,月租10萬元,雙方約定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分別給付半年的租金,正正企業社要如何扣取補充保險費。
· <案例二:以非即期支票給付租金費用> 優良公司向高先生租了二個停車位,月租1萬元,約定每月15日給付租金。優良公司於102年1月1日開立12張非即期支票交付給高先生。優良公司要如何扣取補充保險費。 『雇主』 · <案例一:當月薪資所得總額未超過當月投保金額總額> 慶宏公司僱用100名員工,102年1月之投保金額總額為300萬元,當月支付相關人員之薪資總額299萬元。
· <案例二:當月薪資所得總額超過當月投保金額總額> 華冠公司僱用200名員工,102年1月總投保金額420萬元,當月支付相關人員之薪資總額為500萬元,所以應於102年2月底向保險人繳納補充保險費16,000元。 相關連結:中央健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