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 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100年3月30日中區國稅一字第1000011483號函。
主旨:99年度營利事業所稅結算申報欲適用產創條例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租稅
優惠,須於法定期限內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研究發展活動之認定
及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投資減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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